与‘手机’有关的日志

告学校书

闫小彬 发表于 个人日志 分类,标签: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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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2008年10月16日16时32分,本人第一台黑莓8100手机宣告没收。原因仅因为自习课上网查了一些资料。

这是教育的悲哀,这是身为90后的耻辱,这亦是学校自身的管理失败!

一直想真正理性的面对此类事件,仅以此文来记叙这种丑陋的现实。

没收了手机当然是不会完事的,学校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的。会被要求写一大堆的反思书、填写违纪表单、还会把家长“请过来”协助处理,也免不了教训你一番。美其名曰是为了“祖国的下一代好!”,可又有谁相信这种鬼话呢??!

且不说学校这么做,是否已经侵犯了每个人的个人隐私(其实早已经侵犯了,我上网咨询了一下,大家点链接查看具体情况)电话里面有我的电话簿,私人信件,以及以话费形式存在的私有财产,这些无不是个人价值的一种体现。诸如《物权法》、《治安处罚法》都有明确规定。

学校自称:是为了防止用手机沟通谈恋爱、滋事打架。荒唐之极,好一个自以为是的教育悲哀!!

手机的出现,解决了人们沟通难的问题,相隔千里亦可谈天说地,提高了我们处理事情的效率。很容易想象,一个固步自封的社会是很难有所成绩的。“让一切自由联通”如今却成为了“让一切封闭落后。”学校再一次带领我们回到了“原始社会”。。

再来说校方称手机禁令是为了防止谈恋爱或者滋事打架。好搞笑!对于一个有理想、有抱负的学子,是花在发信息处理感情的时间多,还是花在学业上面的多??真是可笑,这毕竟是少数派的行为,凭什么强加在一些对通信技术充分利用的人头上?这种说法难免有些牵强,甚至不堪一击!!

至于打架事件,我想,不是一个Mobile Phone就可以滋生事端的吧?事情有因亦有果,如果这个人想打架的话,就算没有手机,他大可以上外面找一个话吧打上一通,这也是很方便的吧??关键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,跟手机没有丝毫的关联,不然又可以拍一部Movie啦,名字就叫做《一部手机引发的血案》。

这就好比用刀杀人反而指责卖刀的人;上网成瘾亦指责互联网是同样的恶毒手法,关键在于工具是怎么利用好,而不是用了什么工具!

中国经济这些年迅猛增长,靠的是什么?就是新技术的变革,新工具的出现。中国目前有6亿多手机用户,平均每2个中国人就拥有一部手机,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目。
伴随着中国电信业重组的基本定局,3G网络的全面铺开,今后,每一个家庭拥有一部3G手机将成为可能。视频通话,数据传输,移动互联网这些新型技术,将大大促进生产生活的进步,加速产业的升级,这些都是大势所趋的!

让我们再看一下欧美各国手机的发展情况,当然重点看一下青少年的手机普及率。英国14–18岁的青年几乎将手机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,追去iPhone、Gphone等新潮手机;德国更是建议青少年携带手机来方便与父母联系。

这里并不是想批评中国现有的这种尘封的教学管理体制,只是想就事论事,学校的这种做法,不仅违反了法律的准则,还侵害了学生的根本利益!

当学校的教学中,以学校的“法”为上,置国家的“法”不顾,命学生强制执行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名的愤怒!我们是不是该扪心自问,这种教育体制究竟在害了谁?又增加了谁的利益。倒是老师成为了“法”上人,而学生终究是个失败者,这难道不是法制社会的悲哀么??!

感谢博客的出现,至少还有这么一个开放的言论环境,来畅抒己见。我想,这么一个开放的社会,人人都是有言论自由的权利。不知道,我的小小观点是否会得到认同?期待您的留言!

我承认,我还是愤青。

期待手机的回归!

闫小彬  10.17日凌晨。sm5